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

 

院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2017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面向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的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不再纳入此次选拔范围。

申报人选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11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应处于国内或省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和我省战略需求和世界、国内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应有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或2项以上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3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社科类奖;

4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重要工程任务;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6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7在其他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

、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把人选质量放在首要位置,严格选拔条件、标准和程序,增强选拔工作的透明度和严肃性,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在组织开展人选申报过程中,坚持需求导向和高精尖缺导向,突出重点,全面覆盖要坚持品德、能力、业绩导向,综合考虑候选人的论文、获奖、专利、工作经历等因素,杜绝唯职称、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不搞一刀切,将有发展潜力和后劲的人才选拔出来要与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紧密结合起来,所申报的人选原则上已列入本单位的人才培养计划,能体现本单位的人才技术优势和学科发展特色要优先申报长期扎根或服务于贫困、边远地区的专家要充分照顾行业、领域、学科平衡,避免申报人选过度集中于某一行业、领域、学科。

各单位要指导申报人选正确填报,严格审核,确保报送的数据信息规范详实。申报人选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申报人只能通过同一渠道申报,不得多头申报。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申报人选资格不符将即时取消申报资格。本次申报工作开展情况及人选质量,将纳入我高层次人才选拔工作考核范围,作为今后各项选拔工作部署和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

、申报材料

(一)书面材料。

1.综合报告2份。内容包括人选申报情况、专家评议情况、人选排序情况、公示情况等,并附2020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1。综合报告以各单位正式文件形式报送院组织人事教育处,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2.2020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附件2,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推荐人选近三年(2017—2019年)《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必须为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版,网址:https://www.hnzjgl.gov.cn/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5.推荐人选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装订成册)。

纸质材料一律提交复印件,评审过后不再退回。

(二)电子数据。

发送至haastd@163.com

(三)报送时间。

书面材料和电子数据均须在2020911日前提交。书面材料请送组织人事教育处1622。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    卢清侠

联系电话:0371—65722978  0371—65731851

电子邮箱haastd@163.com

附件:1.2020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doc 

          2.2020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docx


组织人事教育处    科研管理处

202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