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所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提升职工安全生产水平,2022年2月24日上午,李耀宇副所长带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对全所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检查。所综合办公室、科研与成果转化科、后勤科相关人员陪同参加检查。
李耀宇副所长带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检查组对实验室、仓库、试验设施的实验安全操作、试剂存放、水电安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等进行了全面仔细地检查。检查人员现场询问了试验设备的安全操作流程,检查了实验试剂的安全存放管理,查看了实验室水电安全使用情况等。检查中发现个别实验室存在急救物品配备不齐全、实验试剂未标识、实验废液处理不规范等安全隐患。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李所长明确要求实验室负责人员建立整改台账,认真落实、限时整改。
李所长在检查中强调指出,实验室安全无小事,要时刻牢记“隐患险于明火、预防胜于治疗、责任重于泰山”,提高安全隐患排查效果,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守住安全底线,为奋力实现科技创新发展新突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